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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零四章 入阵十七(第3页)

在马里面,这绝对是出挑得大个子。

即便是以盛产宝马闻名得突厥诸部,怕是也很难找到这么一匹高头大马。

如果真的被他们找到,也会第一时间进贡给自家可汗,绝不会拿出来交易。

不管这匹马真实脚程快慢,就是这副样子,就足以成为可汗御马。

气派!单这两个字就足够了。

不管是谁,只要骑在这么一匹脚力上,都会显得格外威风。

仅凭这一点,这匹马就足以被称为“龙驹”。

战马通体玄色毛管鲜亮如同乌油油的锦缎,肌肉线条明显,只看上去就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力量。

连人带马出现在这么一片森林中,总让人心神恍惚,分不清来的到底是人还是此方的山神或是精怪。

在马上挂的不是槊而是枪,但不是常见的骑矛而是铁枪,这一点似乎是瓦岗众人特色,单雄信、翟让的兵器也是铁枪而非马槊。

不过那两人的枪和眼前这条铁枪相比,就明显有些差距。

哪怕是徐乐自幼习武见惯刀枪,也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兵器。

其长度和枪杆粗细,都超出了正常兵器的范畴。

虽说一寸长一寸强,但也要讲个限度,过分追求兵器长度并不是好事。

毕竟正常人的臂展就那么长,如果枪太长就难以驾驭,别说施展招数,就连平衡都把握不住,在高速对冲的厮杀中很可能被对手轻松击落武器。

就算能把枪舞起来,也不是人驾驭枪,而是被枪带着走。

也就是来人身高臂长天赋异禀,才能使这么一杆出号长兵。

这铁枪不但长而且枪杆分外的粗,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枪尖后面安了根竹筒。

不过徐乐很清楚,那根本不是竹筒而是实打实的实心铁枪杆。

以重量论这条铁枪已经突破了一百五十斤大关,比普通武人练力气时用的石锁还要重。

别看来人不拿这么一杆出号大枪当回事,换个旁人来不要说对阵,就是拿这枪舞上两遭也要累得七荤八素,说不定直接就会从马上掉下去。

来人身上未挎直刀、雕弓,只在背后背着一对破甲熟铜锏,两根握柄露在外面,高出后背半尺左右,保证回手就能摸到。

最为出奇的,则是此人马鞍下一左一右悬着两个酒坛。

陶制酒坛体积有限,每个酒坛里面所能盛的酒约莫在三斤左右。

酒虽然不多,但是场合实在诡异。

沙场无情刀枪无眼,再怎么贪杯的武人,出战前都会控制自己不能喝多,更不可能带着酒上阵。

公开悬酒坛出阵的,放眼天下怕是只有这么一位再无其他。

在自己出发之前,李君羡已经把瓦岗几员大将的情况对自己做了介绍。

因此不用通名,徐乐便已经知道来人身份。

混铁枪、锏金装,临阵宝马饮琼浆!不问可知,自己面前的必然是瓦岗五虎之一的秦琼,秦叔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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